新健康成(831193):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焦点热讯
证券代码:831193 证券简称:新健康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资料图)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健康成”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出席董事7人,同意5票,关联董事林源、谭韬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出席监事3人,同意2票,关联监事汤丽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5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59)。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 6月 23日,新健康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等议案,独立董事李玉周、黄兴旺针对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新健康成进行了核心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2020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议案;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议案。
2020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议案及《关于提名核心员工》议案;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议案。
2020年 9月 2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159)。2020年12月1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162),确定公司已完成向公司9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88万股,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日,授予价格为6.00元/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自激励对象取得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计算。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2月21日解除激励对象获授的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总额为 352,000股。由于激励对象林源、谭韬、陈川、魏昕丰、汤丽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要求于解除限售同日对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000股办理限售,变更为高管锁定股。
三、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取得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计算。
解锁期 | 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本次认购股票数量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自取得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取得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锁期 | 自取得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取得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锁期 | 自取得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取得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开转让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2日。
2、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系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实施前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未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
同时,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一方面是对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在此次面对疫情期间辛勤付出,通过业务创新和采取积极的变革,成功克服了疫情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促使公司2020年1-6月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4.54%;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吸引与稳定不同岗位的员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12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3)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等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不满三年的;(2)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予以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3)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5)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二) 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所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不存在回购注销安排。
四、 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一)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明细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股份数量(股) | 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数量占获授数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林源 | 董事、总经理 | 147,000 | 147,000 | 30% |
2 | 谭韬 | 董事、副总经理 | 27,000 | 27,000 | 30% |
3 | 陈川 | 离职(原董事、董事会秘书) | 12,000 | 12,000 | 30% |
4 | 魏昕丰 | 审计负责人 (原财务总监) | 6,000 | 6,000 | 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192,000 | 192000 | - | ||
二、核心员工 | |||||
1 | 蒋明君 | 产品总监 | 24,000 | 24,000 | 30% |
2 | 张毅硕 | 营销系统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 24,000 | 24,000 | 30% |
3 | 张宇 | 离职(原制造运营总监) | 12,000 | 12,000 | 30% |
4 | 汤丽 | 监事、试剂生产部经理 | 6,000 | 6,000 | 30% |
5 | 陈卫 | 公共事务部总监 | 6,000 | 6,000 | 30% |
核心员工小计 | 72,000 | 72,000 | - | ||
合计 | 264,000 | 264,000 | - |
(二) 实际可解除限售情况
序 | 姓名 | 职务 | 解除限售 | 因实际控制人、董 | 实际可解 |
号 | 条件成就的股份数量(股) | 事或高管身份等须继续限售数量(股) | 除限售数量(股)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林源 | 董事、总经理 | 147,000 | 147,000 | 0 |
2 | 谭韬 | 董事、副总经理 | 27,000 | 27,000 | 0 |
3 | 陈川 | 离职(原董事、董事会秘书) | 12,000 | 0 | 12,000 |
4 | 魏昕丰 | 审计负责人 (原财务总监) | 6,000 | 0 | 6,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 192,000 | 174,000 | 18,000 | ||
二、核心员工 | |||||
1 | 蒋明君 | 产品总监 | 24,000 | 0 | 24,000 |
2 | 张毅硕 | 营销系统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 24,000 | 0 | 24,000 |
3 | 张宇 | 离职(原制造运营总监) | 12,000 | 0 | 12,000 |
4 | 汤丽 | 监事、试剂生产部经理 | 6,000 | 6,000 | 0 |
5 | 陈卫 | 公共事务部总监 | 6,000 | 0 | 6,000 |
核心员工小计 | 72,000 | 6,000 | 66,000 | ||
合计 | 264,000 | 180,000 | 84,000 |
五、 备查文件
《四川新健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新健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16日
标签: